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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关于重申期末考试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24-12-23 12:01   点击数:


 

 全体师生: 

期末考试来临,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一、全体监考老师务必认真履职尽责

监考老师务必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做好考场布置、清理考场座位、检查考试设备等准备工作。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需提前向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备,并协调好其他教师代为监考。监考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玩手机或从事其他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二、学生考场纪律要求

学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有携带,需在考试前统一交由监考老师保管。严格遵守考场座位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座位。遵守考试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保持肃静,独立完成试卷,不得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考试工作纪律的师生,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纪委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