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院党校负责制定《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并指导、检查和考核院党校各系分校的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条院党校各系分校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条教育培训班原则上在每年的下半年举办一期,具体时间由院党校各系分校确定。
第四条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必须参加教育培训并结业。
第五条教育培训班必须配备班主任,成立班委会,设立若干小组。
第六条考勤工作由教育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学生预备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教育培训计划规定和教育培训班安排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教育培训,必须事先持请假条向院党校各系分校履行请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教育培训及其活动者,按旷课记载。两次迟到或早退视为一次旷课;每旷课一讲视为一次旷课。旷课次数达到两次,取消本期学员资格。
第七条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大纲(试行)》组织实施。院党校各系分校可以结合本单位学生预备党员的思想实际,适当增加培训内容。
第八条教育培训师资由院党校各系分校在全院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在职职工中选聘。
第九条结合学习、讨论等情况,一般应采取提交学习体会论文等形式进行结业考核。也可以采取闭卷形式考核。
第十条结业证书核发和结业证明办理。学员按规定完成教育培训任务,考核合格,院党校各系分校审核准予结业,由院党校颁发结业证书。院党校各系分校负责报送《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登记表》并加盖院党校印章,将其归入学员的入党材料。
第十一条院党校各系分校按结业学员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学员。评选工作要发扬民主、全面考核,按照小组推荐、班委会评议、院党校各系分校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优秀学员质量。优秀学员名单要报送院党校备案,并由院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秀学员证书》归入学员入党材料。
第十二条院党校各系分校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材料的管理,妥善保管教育培训班的教育培训安排、学员考核成绩单、考勤表等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经费由学院划拨,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院党校各系分校统计后报送院党校进行审核,参照《商洛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纳入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院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
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大纲(试行)
一、教育培训目的
通过教育培训,使学生预备党员进一步掌握党员的党性修养、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制度等具体内容,不断增强提高党性修养、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教育培训学时(总计16学时)
1、理论教学4次,8学时;
2、讨论交流2次,4学时;
3、社会实践1次,4学时;
三、理论教学内容
第一讲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党性修养
教学目的:通过本讲的学习,使学员深刻认识加强党性修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掌握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党性修养内容,增强提高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自身素质。
第一节:加强党性修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党性修养是共产党员党性不断升华的过程;
2、加强党性修养是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3、加强党性修养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经验。
第二节:党性修养的内容
1、加强理论修养,提高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2、加强政治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党性觉悟;
4、加强文化知识修养,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识水平;
5、加强作风修养,树立良好的形象;
6、加强组织纪律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第三节:加强党性修养的途径和方法
1、遵循客观规律加强党性修养;
2、加强党性修养的正确途径;
3、加强党性修养的科学方法。
第二讲 中国共产党的作风
教学目的:通过本讲的学习,使学员深刻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和掌握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两个务必”的好作风,切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反对不正之风。
第一节:执政党的作风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1、党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战斗力;
2、党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人心向背;
3、党的作风是推进其他作风好转的根本保证。
第二节: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党群关系问题
1、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2、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三节: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和“两个务必”的作风
1、三大作风;
2、“两个务必”的作风;
3、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
第三讲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
教学目的:通过本讲的学习,使学员深刻认识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努力掌握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正确理解党内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增强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第一节: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
2、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保证;
3、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途径。
第二节: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四个服从”;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7、党内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
第三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
1、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切实发挥全党的积极性;
2、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四讲 形势与政策教育
根据党和国家的当前形势和中心工作,及时组织教学内容。
附件2:
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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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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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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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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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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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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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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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预备党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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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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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培 训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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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各系分校意见 |
党校各系分校签名 年 月 日 |
院党校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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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干部人事处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