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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试行)
2018-03-13 09:49  

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我院实验室资源条件,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开放是指我院各实验中心、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在完成计划内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仪器设备、设施条件等资源,面向全校师生开放,为教师和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保障。

第三条 实验室开放坚持“面向全体、科学管理、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并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做好实验室开放实施和管理工作,倡导学生自主实验,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促进研究型实验教学开展;鼓励广大教师充分利用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提升服务地方水平。

第二章 组织与保障

第五条 实验室开放由学院统一协调,各实验中心和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具体负责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 各实验中心和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开放实验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严格实验室开放管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开放情况记录,认真做好包括教师、学生开放实验室预约申请、设备使用情况记录、科研项目结题、科技成果鉴定、奖励等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 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实验室开放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网上预约等智能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开放利用率。

第三章 开放形式与内容

第九条 开放时间:指在正常课程教学安排时间之外,教师和学生根据教学和研究需要,提出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预约申请的时间、内容、设备使用情况等统筹安排,确定师生使用实验室的时间。

第十条 开放内容:针对教师的实验室开放内容是指教师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完成其承担的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以及其他探索性研究。针对学生的实验室开放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实验项目的开放(A类):学生根据自身的学习状况,在安排的时间之外补做或加做被列入教学大纲内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2.科技创新实验项目的开放(B类):项目包括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发表论文为主要内容的非竞赛类活动。

3.学生自带实验项目的开放(C类):学生结合已获批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开发项目,或结合社团活动内容、个人兴趣爱好等,自带实验项目和实验经费,在实验室中自主完成实验内容。

4.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开放(D类):学生作为课题组成员直接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在实验室里完成教师科研课题某一方面的实验研究。

5.毕业论文(设计)的开放(E类):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入实验室从事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实验研究。

6.仪器设备开放(F类):指为提高各类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使学生充分了解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各类仪器的状况及其功能,掌握一定的操作技术,有关实验室可公布仪器设备开放时间和内容,学生申请进行参观演示或动手操作。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开放实行预约开放制度。教师填写《商洛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预约单(教师用表)》,经所预约的开放实验室所在实验中心审核后,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学生填写《商洛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预约单(学生用表)》,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报所预约的开放实验室所在实验中心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二条 本院师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利用实验室场地和设备进行实验研究原则上不收取费用。实验研究所需要的常规试剂及玻璃器皿等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所在实验中心提供。所需贵重、稀缺的试剂和原材料等由教师科研课题、大学生科技创新实验项目等相关经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 师生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学生第一次使用相关仪器设备前须由其指导教师或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第十三条 实验结束后,进行实验的教师和学生按要求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做详细记录,并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加强安全教育。教师对本人及指导的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有充分的考虑,并在实验之前向学生警示,在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实验,并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之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在实验过程中听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实验所需危险品的领取、使用、归还由实验室专门管理人员负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规定与此文件不符者,以此为准。

附件:实验室使用预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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