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期末考试来临,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一、全体监考老师务必认真履职尽责
监考老师务必严格按照考试安排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做好考场布置、清理考场座位、检查考试设备等准备工作。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需提前向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备,并协调好其他教师代为监考。监考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玩手机或从事其他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二、学生考场纪律要求
学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或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有携带,需在考试前统一交由监考老师保管。严格遵守考场座位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座位。遵守考试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保持肃静,独立完成试卷,不得抄袭、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考试工作纪律的师生,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纪委
2024年12月23日